4. 重病和长期护理保险

购买重病保险时是否应选择“可退保费”的功能?

马新明 | Max Ma  

马新明MAX  MA 保险理财系列文章:

    笔者在以前的系列文章已多次苦口婆心地讲了购买重病保险的必要性。很多人也有了购买的意识,也知道应选择什么样的计划,但对于是否应选择“可退保费”的功能却拿不定主意,显得很费纠结。今天,笔者就来跟大家简单地谈谈这个问题。“可退保费”功能并不是自动包括在重病保险计划中的,而是需要投保人另外选择并另加保费的,所以又被称作“可退保费”选项(Rider)。以Manulife为例,“可退保费”选项有三种,一种是“死亡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D  ),即被保人若在没有发生过索赔就身故,则(其亲人)可以拿回所缴交的所有保费;第二种是“早期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S),即被保人若一直没有发生过索赔,则其本人在付款一定年份以后可以拿回全部所缴保费,此时保单终止,其中,Manulife是15年后可退保费;Canada  Life和Sun Life则有15年后、20年后或到65岁时可退保费等选择;第三种是“到期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X),即被保人若一直没有发生过索赔,则其本人在保单到期时可以拿回全部所缴保费,此时保单终止。Manulife的任何重病保险计划(包括Term-10或Term-20计划)都设有“死亡可退保费”选项;但只有T-65(即一直保到65岁的计划)、T-75(即一直保到75岁的计划)和终身计划才有“早期可退保费”选项;另外,只有T-65和T-75计划才有“到期可退保费”选项。有的公司(如Canada  Life和Sun Life)把后两种选项合成了一个选项,即“早期或到期可退保费”选项。现在该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了:购买重病保险时,到底是否应选择“可退保费”的功能呢?以下是笔者个人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第一:如果您已经拥有了足够的人寿保险,那么,您就没必要再花多一些钱来购买“死亡可退保费”选项了。有的人把这个选项理解成“在被保人不幸身故时其亲人可以拿到相当于所购重病保额的那么多钱”,其实只是可拿回全部所缴的“保费”而已。既然您已经拥有足够的人寿保险来体现您对家人的责任心了,那么,在身故时所退回的那点保费就没有多大意义了。但如果您目前没有任何的人寿保险,那么,您加上ROPD这个选项就很有必要了,这样,在万一不幸意外身故或将来正常终老时至少有一笔钱来用作处理临终事宜。另外,如果您选择的是终身的重病保险计划,而且也准备终身拥有,那么,最好还是花一点点钱加上这个选项为好,因为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投保费绝不会被浪费掉:要么以重病赔偿额的形式被放大很多倍拿回以应急需;要么在被保人身故时其亲人可将所投保费全部拿回。

   第二:如果您家里目前或近、中期的资金都比较紧张,预算有限,而足够的重病保障又很有必要,那么,您购买重病保险的原则应该是以尽量少的花费购买尽量大的保额,在这种情况下,您就不应该购买“早期或到期退保费”选项,因为此选项会占用您较大的资金而使您在一定的预算条件下不能买到足够的保额。以一个46岁的女性购买30万Canada  Life的Term75重病保险为例,她的年付保费只需$3852,如果她选择“20年后或到期可退保费”选项,则年保费陡升为$6922。虽然她因购买此选项而获得了“若无索赔条件发生可以将所缴保费全部拿回”的权利,但需付出每年多近一倍的保费的代价来获得同样保额的重病保障。换个角度来说,如果她每年花在重病保障方面的预算只有$3800左右,那么若要选择“早期或到期退保费”选项,她能购买到的重病保额只有15万左右,保额明显不足,使得她在最需要重病保障的年份不能获得足够的保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这个选项(Rider)就显得有点“因小失大、不甚合理”了。

    第三:如果您购买终身重病保险计划的目的就是想以最低的代价来获得一个保障,而且希望终身都拥有这个保障,那么,您也不需再多花费无谓的钱来购买“早期可退保费”选项了。当然,如果您想给自己一定的灵活性,虽然购买的是终身保障计划,但主要关注的还是近十几或二十年的保障,在过了最需要保障的关键年份后,若觉得必要,可能也会选择将所交保费当作储蓄一样取出用作旅游或其它用途,同时,现在的资金也较宽裕,多余的闲钱也没有更好的投资增值渠道,那么,您也可以多花点钱来购买这个选项。